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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2-21 19:08文章来源: 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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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职能。

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是市政府批准的全市残疾人事业团体,由全市各类残疾人的代表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市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其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二)市残联2020年重点工作。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残疾人工作者,提高理论水平。学习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升支部组织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落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重点任务

针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治理半径增大、服务对象增多等实际,落实中国残联《基层组织改革专项试点实施方案》,加强乡镇(街道)残联和村(社区)残协建设,确保在本轮乡镇(街道)、村(社区)建制调整中保持为残服务连续性,推进村(社区)“两委”班子中明确残疾人工作分工,进一步推动人社、民政、财政等部门落实村(社区)残协专(兼)委员配备和待遇措施,加大推进残疾人委员配备和按公益性岗位管理力度,探索灵活设置基层残联组织新模式。贯彻“党建带群建”方案,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基层群团工作体系,推动基层党组织和残疾人等群团组织资源共用、阵地共建、活动共办,共同提高群团在“两新”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推进新一代智能残疾人证办理工作。

针对社会助残等居民需求,在社区党组织指导下,建立社区服务项目化推进机制并统筹实施,引导志愿服务向残疾人群体延伸。

 

3.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成立领导小组,统筹指导督促残联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注重在统一思想认识中统一行动,在统一行动中抓好落实,坚决履行政治职责;注重系统抓、抓系统,坚决推进群防群控;注重运用现代通信手段广宣传、快动员,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总要求;做好康复、托养、就业服务、日间照料、盲人按摩等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发挥好各级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等机构、各级专门协会、各类扶残助残组织、乡镇(街道)专干和村(社区)专委作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作出应有贡献。

4.坚持以残疾人为中心,用心用力办好民生实事

健全任务责任分解、推进实施、督办评价、信息宣传等工作机制和项目实施办法,按照“双达标”要求,配合民政部门据实发放约3.7万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质保量完成28900名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扶持6100名农村困难残疾人发展生产、为3000名残疾人配发基本辅助器具等省、市残疾人民生实事。全力以赴抓好残联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5.助力决胜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推动扶贫等部门把残疾人纳入脱贫攻坚的重点群体,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落实“四不摘”要求,继续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工作,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巩固20718名建档立卡残疾人脱贫,将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帮扶。坚持“六个一批”做法,继续实施省级扶贫资金股权量化收益项目、市级扶贫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精准实施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项目,推动民政部门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扩面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单独低保”、特困供养、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等兜底政策;配合住建部门全面“清零”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配合教育、卫健、人社、社保等部门进一步落实残疾人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政策。推动北川县、平武县抓好浙江衢州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的对接落实。

6.促进教育就业,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配合教育部门,协调推进特殊教育发展。发展融合教育,落实“送教上门”“互联网+远程教育”等模式,保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促进学前教育,为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创造条件,促进特教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康复机构增设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争取涪城特校高中部扩大规模,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做好残疾学生高考录取工作,资助130名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

贯彻落实2019年国家6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和省17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推动研究落实具体实施办法。

宣传执行残疾人托养服务国家标准,抓好三医院、睿达精神病院等托养机构建设,加快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大楼投用,依托各级社区服务中心、敬老院等实施“阳光家园”项目,推动提高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补贴。协调民政、医保等部门进一步落实低保和养老、医疗保险政府代缴等惠残政策。

7.持续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

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推进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和省、市、县(区)政府实施意见,做好精准筛查,制定配套措施,继续开展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确保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探索大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模式。

继续做好精准康复和辅助器具适配工作。按照《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通过整合资源等途径,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康复站,配备康复协调员,就近就便提供社区康复服务。

8.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体育生活

加强宣传队伍、阵地、平台建设,树立互联网思维,深化系统性策划,开展立体式宣传。建立市、县残联系统信息宣传通讯员队伍,办好用好残联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专栏节目,推动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广播电视台及网站开办手语新闻。围绕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系列推出一批脱贫攻坚、自强不息、爱心助残等先进典型,办好“残疾预防日”“全国助残日”等重大节日活动,营造良好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氛围。

办好市第三届残疾人文化艺术节,组织参加省第三届残疾人文化艺术节展演、展示、展览、展销活动。整合各类社会文化资源,筹备2021年全国残疾人集邮展,大力培育北川羌族草编等独具特色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支持创作、出版残疾人文艺作品。承接四川残疾人艺术团主题励志演出和四川残疾人励志报告团演讲活动,成立绵阳市残疾人励志报告团并开展巡回演讲;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进家庭“五个一”基层群众性文化项目。

承接四川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残疾人飞镖、特奥轮滑赛事,选拔运动员全力备战第十一届全国残运会。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持续推动康复体育进家庭、进社区。依托市体育公园升级,打造残疾人体育运动基地,培养输送优秀残疾人运动员。

9.持续优化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

持续优化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持续落实《关于优化深化“量服”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结合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进一步精准需求、精准施策、精准监督、精准管理,务求数据真实可信、互联可用,打造便捷、智能、共享的“量服”平台升级版,积极、专业地推进残联信息化建设。推进新一代智能残疾人证办理工作。

10.落实残联改革重点任务,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制定和落实市残联改革重点任务、责任、措施、时限“施工图”,指导县市区残联年内制定和实施改革方案。推进“专兼挂”,进一步优化执行理事会、机关干部结构。落实“走转改”,精减各类督促检查考核和会议文件,建立市残联每名机关干部常态化联系指导村、“双报到”社区残协并结对帮扶残疾人制度。不断提升社会化工作思维和水平,善于发展、运用、管理助残社会组织。

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30周年宣传纪念活动,持续开展残疾人“一法四条例”等宣传,与司法等政法机关完善涉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残疾人知法遵法守法用法,畅通“12385”全国残疾人服务热线等网、电、信、访表达诉求渠道,推动县级以上普遍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机制和救助工作站。

11.推动完善残疾人工作保障机制

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参与、残联组织发挥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残疾人事务作为社会建设领域保兜底、补短板、强弱项的重难点,争取更多的残疾人重大事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议事决策、民生实事、目标绩效和人大政协执法检查、审议监督、视察调研范围。积极协调财政加大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逐步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投入格局。

12.切实发挥政府残工委秘书处作用

厘清政府职能部门与残联的关系,切实履行政府残工委秘书处职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残疾人工作。开展“十三五”残疾人小康建设终期总结评估,编制“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加强与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对接协调,推动残疾人事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残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两个,均为其他事业单位。主要包括:绵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残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残联2020年收支总预算757.43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残联2020年收入预算757.4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7.4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残联2020年支出预算75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48万元,占48.12%;项目支出392.96万元,占51.8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残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7.43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7.43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残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7.4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54万元,占94.87%;卫生健康支出13.04万元,占1.72%;住房保障支出25.86万元,占3.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4.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7.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38.0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费、会议费等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29.75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残疾人大学生、政策法规宣传、临时救助、办理三代残疾人证、残疾人文体活动、基层康复服务工作经费、协会经费、量服工作经费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2020年预算数为181.4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工作。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2020年预算数为203.5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工作。

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独生子女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康复中心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16万元,主要用于:就业中心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5.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残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4.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7.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

公用经费56.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残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7.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1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3.12%。主要原因是只接待有公函的单位,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执行。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与残疾人发展事业相关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2.9%。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用车维护费开支。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车一辆。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14万元,用于两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主要保障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省级助残任务的调研、摸底入户、组织实施工作,实施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工程、贫困家庭重度听力残疾人儿童救助工程,辅具流动,以及市级日常业务工作,保障残疾人量服工作、六类残疾人的康复训练、聋儿语训、残疾人文化宣传、残疾人协会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残联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残联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下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两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残联2020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市残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残疾人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务实创新、全面发力。2020年度完成对约140名残疾大学新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新生进行资助;对办理第三代残疾人证进行考察、培训、宣传、指导;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残疾人康复需求相适应的多元化康复服务体系、多层次康复保障制度,普遍满足城乡残疾人的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对符合临时救助的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行临时救助,对城乡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加大对残联干部的培养力度,提升残联干部服务残疾人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国际残疾人日、残疾预防日、精神卫生日、爱眼日、爱耳日等节日活动;加强发展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和广大残疾人的法律素质;确保每年为进入平台的19万余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深入基层调研、督查,确保各项服务精准落实到相应的残疾人;补助取得C5驾照的残疾人,减轻其生活负担;为全市残疾人及招聘残疾人企业搭建求职、招聘用工平台,残疾人劳动力资源调查和社会用工调查,劳动力评估,就业、康复咨询,开展救助服务;为专门协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经费,不断发挥协会作用,助推残疾人事业发展,使37.19万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健全“两个体系”,改善残疾人民生,强化保障,为残疾人工作提供坚强支撑。

通过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年度工作,对200-300名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扶持约50名残疾人自主创业;对有就业能力、有就业需求残疾人的就业登记、建库和就业策划指导,举办10-20次残疾人求职招聘会;负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及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对残疾人就业、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领域的有关信息统计等工作,让更多的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就业,融入社会,体现自我价值。

通过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工作,为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3000件,为肢体、视力、精神、智力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努力提高受助残疾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50名左右听力残疾儿童、30名左右肢体残疾人、80名左右智力、孤独症儿童提供人工耳蜗及助听器验配、肢体矫治手术、功能训练、学前教育等残疾康复服务,显著改善残疾儿童功能状况,增强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应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反应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应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应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信息公开表(2020年)残联.xls



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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