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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绵阳市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指南

2017-09-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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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本市户籍,年龄不超过12周岁,经卫生部门认定的诊断机构确诊的脑瘫儿童,且有康复需求的贫困家庭。

(二)申请救助和工作流程

1.申报材料:

——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诊断证明:经卫生部门认定的诊断机构诊断证明书;

——贫困证明: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监护人书面申请一份。

2.儿童家长(监护人)自愿申请→填写《四川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工程申请审批表》,经当地县(市、区)残联、民政部门审核→市残联审批→报省“救助工程”项目办备案,确定为项目受助对象。

 (三)资助标准

需手术治疗的脑瘫儿童每例资助金额10000元至30000元; 

需康复训练的脑瘫儿童每例资助金额5000元至10000元;需辅助器具适配的脑瘫儿童每例资助金额1000元至5000元;以上项目资金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康复机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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