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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绵阳市贫困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及术后语训项目服务指南

2017-09-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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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救助对象及条件:

——本市户籍,年龄:1-6岁(不满7周岁)。

满足以上年龄段聋儿康复需求的基础上,可对7-17岁(不满18周岁),经听力语言康复后,已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语前聋患者及18岁以内的语后聋患者予以资助;资助数量:不超过总数的15%;资助条件:经专家组评估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

 ——听力损失为重度聋以上,配戴助听器康复效果不佳,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

 ——家长对人工耳蜗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家庭有能力配合并保证受助人在定点康复机构至少接受一学年(10个月)的康复训练。

  ——同等条件下,优先救助贫困家庭聋儿。

(二)申请救助流程:

1.申报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2.对于自愿申请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聋儿,经专家鉴定后由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初筛评估(由省聋儿康复中心进行教育评估,教育评估合格后到省八一康复中心进行医学评估。)经省项目工作组组织医院和康复系统专家进行初筛及评分,合格者报专家组,经专家确认后,通知省项目工作组→经复筛(初筛确认合格者到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进行复筛,医院将复筛结果上报项目工作组,全部通过者可以申请享受残疾儿童救助项目→审批与受赠由项目工作组通知通过初筛和复筛的聋儿来到手术定点医院,受赠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手术。(在手术定点医院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接受产品捐赠及植入手术→术后开机和调试。术后一个月在手术定点医院接受开机,以后在手术医院或有条件的康复机构调试→术后康复训练(在项目定点康复机构(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聋儿语训部)接受康复训练和耳蜗调试等。

(三)救助标准

中央、省两级财政为符合手术指征的聋儿免费提供人工耳蜗产品1套;按每人16000元补贴康复训练经费,由康复机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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